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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县国税地税联合 十项措施方便纳税人
来源: 黑河日报           作者:
 

  为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更好地方便纳税人办税,日前,孙吴县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制定出台十项办税便利措施。

  推行国、地税联合办税,实行“一窗一人一机”办税模式范围,纳税人进入一家办税服务厅、通过一个窗口、找一个办税员、用一台电脑即可“进一家门、办两家税”;全面开通电子税务局,拓展完善原有的网上办税事项,开通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系统,纳税人可自主选择网络客户端、网页和手机APP三种方式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缴税、信息查询等59项涉税业务,并可在线跟踪查询办理进度;推行办税事项跨区域通办,纳税人可就近自主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地税部门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可跨区办理申报纳税、证明开具等28项业务;推行24小时自助办税,国、地税分别设置自助办税终端,纳税人经常性的涉税业务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等业务均可通过自助办税终端全天候办理;推行延时办税服务,对正常工作日下班时间正在办理以及等待办理、预约办理业务的纳税人实行延时服务,直至业务办理结束为止;优化办税流程,推行简化办税方式改革,优化注销税务登记、定额核定申请等10个工作流程,减少9个涉税业务办理环节,将18类业务的31种办税资料由原来的72份减至11份,落实免填单服务,增值税、所得税实行“月改季”申报期限;简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期,对小规模纳税人经申请由原来的按月申报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改为按季申报缴纳,对年应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1万元(含)以下的纳税人,每年1月份可申请一次性全额缴纳;推行减免税办理“一表制”,纳税人办理备案类减免税时,只需提交《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即可直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申请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时,只需填报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优惠;对A级纳税人实行“免打扰”制度,除线索清晰的举报案件以及协查案件外,A级纳税人在评定后的一年内,国、地税机关实行“零进入”、不打扰;银行代收税款,对计算简便、易于操作的税种,委托邮储银行代收税款。

编辑:左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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