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9日讯 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保障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公平公正,是司法行政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国家最高检和省人民检察院做出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的部署后,黑河市司法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与黑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沟通,于4月27日下发了《黑河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接受检察机关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的通知》(黑市司通〔2015〕15号),要求所属各县(市、区、管委会)司法局特别是乡镇司法所,认真巩固全市社区矫正“三防四严”查脱管控专项行动成果,继续开展自查自纠,配合各级检察机关圆满完成这次专项检察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传达各级检察机关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强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监狱的协调沟通,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核查摸底、纠正整改和完善相关机制等工作。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加强检查指导,认真落实各项步骤要求,主管领导亲自上手,确保问题找准、原因查明、整改到位。
二是严格执行政策,根据国家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的文件精神,市司法局认真掌握社区矫正脱管、漏管、虚管的正确含义,在脱管、漏管十二种主要情形的基础上,又精心归纳出虚管的十四种主要情形,组织各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学习理解,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三是严密监管措施,要求司法局、司法所开展经常性的自查活动,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专项检察和日常检察,做好边查边改。基础数据底数不清的,要抓紧了解情况、查明原因、重新统计;发现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要及时组织追查,并及时上报当地检察机关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存在未建立执行档案或工作档案、未成立矫正小组、未实行分等级和分类管理、未按要求定期走访、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时间不足等虚管问题的,要按照规定严格执行;符合收监执行法定条件的,依法收监执行。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利用这次专项检察契机,一方面采取招考公务员、购买社会服务、招录协勤人员、配备公益岗位、大学生见习等方式,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确保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能够正常开展,现已配备社区工作者20人、招聘协警8人。另一方面通过这次核查、自查、检察,加强对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廉洁执法、公正执法的教育,保证既不侵犯社区服刑人员正当权益,又保护好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人员,坚决杜绝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等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