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人民检察院
抓党建强堡垒增活力促发展
孙吴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党建作为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的核心工程来抓,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堡垒作用,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突出党建统领。充分发挥党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党组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每年初专题研究部署全年党建工作,每季度听取支部党建工作专题汇报。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创新工作机制,将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落到实处。落实“三项”改革,发挥支部作用,关注党员思想动态,保证改革各项措施的落实。
抓党建带队伍。讲学习,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注重结合实际研究谋划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讲民主,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重要工作部署、干部任免、大额开支等一律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讲团结,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优势互补,团结协作,班子整体形成了较强的活力和战斗力。讲实干,班子成员带头办案,截至目前,班子成员带头办理公诉案件13件,办理审查逮捕案件7件。
抓党建履职责。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年初以来,受理各类提请逮捕案件34件48人,经审查决定逮捕26件3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5件9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51件70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司法保护示范林,补植树苗5万株。加强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与县森林公安、草原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机制,实行备案通报制度,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4件。开展诉讼监督,立案监督案件2件。
抓党建强执法。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加大民生、投资、工程建设等领域法律监督力度,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联系服务群众,以创建“服务型检察院”活动为载体,积极深化检务公开,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接访42次;深入乡镇社区开展送法下乡、法律咨询、受理举报、处理信访等便民利民活动。深化作风整顿,以群众需求和差距问题为导向,瞄准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窗口单位实现“四零”承诺服务,让群众更多更好更直接的享受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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